【中国拟建政府企业食盐储备制,违法最高罚20倍货值】3月17日,《食盐专营办法》和《盐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征求意见稿中明显加大。为了保障食盐安全,将食盐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由目前的“三倍以下罚款”,提高到“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于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参与制贩假盐等行为,规定了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澎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