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国资委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同意重庆中节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1亿股协议转让给长江电力。转让双方在中登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1.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重庆中节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