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今日起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沧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主城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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