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IPO前违反投资处理,上市顺延期减至120日】因应市场发展,香港交易所全面检讨有关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的处理,违反指引仍需延迟上市,但顺延时间现已由180日减至120日。港交所近期发出指引信,简化及厘清有关规定。主要修订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的资金,须于呈交上市申请日期的最少28日之前不可撤回地交付,违反规定顺延时间减至120日。(香港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