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联创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16年1月至4月,联创电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鑫盛投资两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对联创电子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