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东莞限价再度加码:新房备案均价不得超过竞品前三个月售价20%】东莞市29日夜间发布《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对“限价令”中新房首次备案进行了明确说明,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20%(含);高于20%的,须提交备案价格申报说明。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