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医械新规征求意见,经营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未按规定备案将受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从事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和网络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未按规定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网络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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