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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判以“炒卖”房屋为目的的购房合同无效

【天津首判以“炒卖”房屋为目的的购房合同无效】据每日新报,房产中介人员利用自身优势从市民手中购买房屋,然后准备在办理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卖房者发现买主系炒房人员后,提出解除合同。日前,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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