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摸底银行联合投资,要求管理行上报规模】从多省农商行人士处获悉,4月初已接到相关监管通知,就联合投资计划(项目)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数据报送。通知要求,作为管理行的银行报送截至2016年末的该类业务余额。联合投资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签订联合投资计划(项目)合作协议,并从发起人中推选产生计划运作管理行,由管理行按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及方式进行资产管理的业务。(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