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公司:东北特钢债券利息资金未按时足额到账】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12日发布通知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于2017年4月12日付息。截止今日营业日终,公司未收到发行人的应付付息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向持有人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