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将自持商品住房“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并纳入“黑名单”,规划国土部门据此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其开发资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全文)
【北京住建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将自持商品住房“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并纳入“黑名单”,规划国土部门据此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其开发资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