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承诺半年不减持】易事特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何思模(董事长、总经理)、徐海波和于玮(董事、副总经理)、戴宝锋(董事)、陈永华(副总经理)承诺:自2017年4月14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易事特股票。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