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16宗案件:利用多账户恶意拉抬次新股】这16起案件有三个特点:1、恶意利用次新股盘面小市盈率低的特点,利用多个账户拉抬股价;2、成批使用地域特征明显的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轮番炒作,团伙化特征明显;3、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高管人员非法披露信息的,联手操纵公司股权,高位套现,非法牟利。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