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发债有条件松绑:非房收入占比超30%可申报】从多家券商处获悉,交易所确实有关于房地产企业发债的最新窗口指导意见,但并非全面放开。最新情况是,不满足现有发债申报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若其他某一非房地产业务板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30%的,也可以申报发债。但募资用途只能用于非房地产业务,并进行专户监管。另外,类平台项目也恢复审核,但来自地方政府的营业收入占比不能超50%。(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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