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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业办公项目禁止擅自变更为居住用途】成都市规划局、房管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 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含商兼住、住兼商项目中的商业、办公部分)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得出现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违规宣传用语。(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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