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调整:购买2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21日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成,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等,各受委托银行应杜绝首付分期、零首付等存在潜在风险的购房行为;以上政策调整将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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