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允许外商合资合作投资通用飞机维修项目】《<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六)》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在上海等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投资设立航空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食品、停车场项目;放宽外商投资通用飞机维修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投资通用飞机维修项目;取消外商投资飞机维修承揽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要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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