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部门获悉,近期证监会将从扩大公司债发行主体范围、全面建立私募债融资制度、放松行政管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高市场透明度等四个方面着手,推进债市发展。 下一步,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 从监管部门获悉,近期证监会将从扩大公司债发行主体范围、全面建立私募债融资制度、放松行政管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高市场透明度等四个方面着手,推进债市发展。 下一步,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将拓展至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 目前,证监会已受理首家试点企业发行可交换债申请,其他发行人可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证监会将积极研究并购重组债券和市政公司债券。(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