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①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
②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③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④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 ,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
⑤ 完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发展和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对企业抽贷、压贷、断贷等融资难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