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上述措施全年将会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全文)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