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内蒙古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作出调整:优先满足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呼和浩特地区的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不再受理房屋装修、车库(车位)贷款业务。停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且未经中心同意缓缴的,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不允许将抵押物更换为其他房产;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