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根据新标准,莞城、南城、塘厦等16个镇街的住房单价在22909元/平方米(含)以下均为普通住房。新标准自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南方网)
选股宝注: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