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对外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将受罚】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调合配送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除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车用乙醇汽油调合、配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对外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将受处罚。(新华社)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