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积极引进企业营销中心、分拨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和服务业总部,发展第四方物流,推进全省批发和零售结构不断优化。争取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合规性整改业务,加快培育具有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的整车平台企业,支持本地销售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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