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指出,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信息;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信息;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信息等。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指出,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信息;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信息;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信息等。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