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完善股份回购办法,挂牌公司回购无需前置审查】12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公司法》修改的相关精神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制定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实施。此次公布的《回购办法》赋予了公司更多自主权,对挂牌公司回购股份不设前置审查程序,挂牌公司依法依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即可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开始回购,无须全国股转公司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