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企业不裁员返还50%失业保险费】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承担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将获补贴,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的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