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4+7”带量采购细则:6个月预付全款,结余全留医院】这是1月17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出台后,第一个发布相关细则的城市。天津方案作为《试点方案》出台后的第一个方案, 在两个方面更进一步。一是中标药品预付款大幅提高,回款周期缩短;二是采购的结余留用明确表示全部留给医院。这两点坚决贯彻了《试点方案》在减轻药企压力必须保证回款和医院补偿方面释放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