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要合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一方面,股票质押风险是股东信用风险而非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绝大部分股东质押风险并未传导至上市公司经营,实际需违约处置的金额较小,而受司法冻结、股份限售、减持限制等因素,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实现质权的金额更小,对市场影响有限;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评估自身资金实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立足实体经济和自身主业,合理审慎开展股票质押融资。同时,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也需要凝聚各方力量,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创新风险处置机制安排,协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