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向火币集团方面求证支付宝、微信要求火币网下架OTC事件。火币相关人士表示:“各部门上下找了很多邮件,确实没有收到相关律师函,但怕有遗漏,所以一直都在查询。” 据记者了解,此“误会”或与装有律师函的快递未送到有关。
腾讯财付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腾讯正发函沟通其进行下架处理。”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手里,独家拿到支付宝发给火币网律师函的电子版本。律师函显示,支付宝方面要求火币网停止使用支付宝从事虚拟货币收款行为;断开连接并删除火币网一切使用支付宝等委托人商标页面等。
火币集团相关负责人称:“火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没有任何形式官方合作,所有用户间的转账行为,均属用户点对点的个人行为。涉及相关支付平台的Logo仅为表达支付的链接方式,并未用于宣传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为行业内通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