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国资委:新设股份公司近期拟上市需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国资委就《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中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作出答复。国资委表示,对于新设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该股份公司设立后近期拟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股份公司拟在香港或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拟在新三板挂牌则不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如该股份公司暂无上市计划,则不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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