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前主席肖钢:创新互联网小贷公司监管机制】肖钢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区分对待“现金贷”和消费信贷业务,支持与实际消费场景结合、小额普惠型的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第二,结合互联网小贷公司特点,与传统小贷公司区分对待,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第三,加强互联网小贷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并建立分级的管理机制;第四,拓宽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鼓励其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