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3月17日发布关于重启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随着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回落,为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购买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或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楼盘的部分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充分保障职工权益,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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