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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严禁滞后网签】海口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严禁滞后网签。 根据《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每月1日至25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当月25日后销售的,可在次月申报办理网签备案手续。逾期申报网签备案的,需重新进行审核。(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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