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列为淘汰类产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区块链法律监管资深研究专家邓建鹏表示,国家计划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此意见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一项未列明淘汰计划或淘汰期限,若将来生效,应属国家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条目。” 针对“挖矿”是否应直接被淘汰,邓建鹏表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挖矿”活动,由于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淘汰,并严厉打击“矿场主”的违法行为。(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