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券商进行了意见征求。《办法》共二十三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科创板打新提出资管实力的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总规模应连续两个季度10亿元以上,且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2年以上。(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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