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评论:科创板不包容“弄虚作假”】科创板可以对创新失败体现包容性,但绝不能容忍弄虚作假。首先,要确保规则在实践中始终得到最严格的贯彻执行。其次,需要更充分地发挥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作用。第三,对于那些怀有主观恶意的欺诈者,监管部门必须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其予以严厉处罚,决不姑息。第四,为适应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在内的法律体系有必要尽快做出调整,对欺诈发行等犯罪行为予以更大力度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