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取消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两年期限 6月1日起执行】4月2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期限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同时,二次申贷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事项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