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55元。
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