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都无法“保真”的年报,居然还要发布,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一种巨大损害。这类高管“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的说法,实在令人不齿。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在年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同时,一定要追责,这样才能给上市公司高管以震慑,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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