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公告,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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