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6日表示,中国的国有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地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尊重和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持走法治化道路,大力推进合规经营,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其他国家,国有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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