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关于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决策程序】一是上市公司应当与战略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安排。二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作为单独议案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议案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三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引入战略投资者议案作出决议,应当就每名战略投资者单独表决,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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