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对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经查,在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鸿信行有限公司减持及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汪耀元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与汪琤琤共同控制多个账户并投入巨额资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构成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本案是一起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移送我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我会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