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务院今日发布通知称,6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5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