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对未签约房屋实施个别征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日前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到,难以完全避免个别物业权利人不愿意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个别征收+行政诉讼”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当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不低于95%且符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的,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个别征收。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实施个别征收的,按照套内面积1:1置换或者进行货币补偿确定征收标准。(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