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简化战略预留区内优质项目认定流程,原则上认定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战略预留区内优质改扩建项目,将项目认定权下放各区。对重大功能性项目、战略性产业项目和其他需使用战略预留区的项目,将启用程序所需时间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对功能定位已明确的成片区域,加快成片调整出战略预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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