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为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公司、股权创投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协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面广、成本合理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