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7项重要法规,在深注册科技企业可实施“同股不同权”】昨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条例变通公司法,允许在深注册的科技企业可实施“同股不同权”,在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保护其稳定发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会议还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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