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发布实施意见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提供司法保障】据深交所,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运行,作为试点集中管辖涉创业板案件的法院, 深圳中院8月28日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其中重要内容有以下六大方面:一、试点对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二、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三、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探索创新群体性纠纷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五、尊重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正确把握市场、监管与司法的关系。六、加快构建深圳智慧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